日期:2015-12-16(原创文章,禁止转载)
11月27日,观音寺司法所在辖区十五个社区试点建立了法律顾问制度,与北京市博涵律师事务所和北京祯睿律师事务所合作为辖区十五个社区配备法律顾问,此举建立了长效化的公益法律服务平台,促进了以律师为主体的法律服务工作者更好地服务和保障民生,同时也是落实市委贯彻三中全会决定作出的“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重要部署的有力举措。 村居法律顾问(结对律师)主要采取以下方式提供法律服务:一是“定点式”服务。每个季度至少到村居委会上门定点服务一次,及时、便捷为村委会和村居民提供法律服务。二是“入户式”服务。主动进村入户,加强与村居民的沟通交流,把法律服务送到老年人等特殊困难群体手中。三是“网络式”服务。通过电话、邮箱、网站以及微博等多种方式,及时向村居民提供法律咨询,满足村居民的法律服务需求。四是“会诊式”服务。对服务过程中遇到的复杂、疑难法律问题,及时进行集体“会诊”,切实帮助村居民解决。 服务内容:一是发挥职能作用,担任法律顾问。协助居委会订立、修改、完善村规民约和管理规定,为推进社区建设、加强和改善社区社会治理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意见、建议。二是发挥宣传员作用,现场讲法,开展法制宣传。围绕“法治社会”建设和居民生活需求,开展针对性的法制宣传、法制讲座,引导、教育居民挥培训员作用,培训明法,提升能力素质。对基层人民调解员、法律服务工作者、社区工作人员开展法律业务和技能培训,提升他们的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培养更多的专业法律服务人才服务当地和群众。 在监督落实上,观音寺司法所将定期与居委会联系,了解法律顾问工作开展情况,若发现不按要求开展法律服务工作的情况,将与法律顾问沟通联系,并及时向区司法局报告。法律顾问开展法律服务工作情况将与律师和律师事务所年度考核检查工作挂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