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5-12-20(原创文章,禁止转载)
我县兑现“两保户”免费用电基数
近日,我县启动城乡“低保户”和农村“五保户”免费用电基数兑现工作。此次将一次性兑现去年7月至今年3月“两保户”免费用电基数,返还兑现资金达45万元,受益困难群众共计8900户。
我省自去年7月1日起开始试行居民生活用电阶梯电价,为体现对社會弱势群体的关爱,对城乡“低保户”和农村“五保户”家庭设置了每月10度免费用电基数,采取“先征后返”的方式兑现,“两保户”每户每月兑现标准为5.653元。
为落实我县“两保户”免费用电基数兑现政策,根据省物价局、民政厅、电力公司关于做好城乡“低保户”和农村“五保户”免费用电基数兑现工作通知,4月16日,县物价局、民政局、财政局、供电公司等部门召开了“两保户”免费用电基数兑现工作“两保户”(含水电供区)免费用电兑现资金汇入民政部门指定的银行帐户,由县民政部门随低保、五保供养金一并发放,今后将按每个季度及时进行足额兑现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