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6-3-20(原创文章,禁止转载)
大学生抢劫27.5元换来三年刑
关键词:抢劫
本报讯 青岛开发区博海职业专修学校的两名大专生预谋实施了抢劫,仅得手现金27.5元和一部国产手机,案发当晚就被警方抓获。日前,鉴于两人还是在校生且愿意主动赔偿经济损失,黄岛法院本着 教育、挽救 的原则,作出了 判三缓五 的判决。 了解到,2007年12月24日晚10时许,开发区博海职业专修学校06级大专班学生杨林(化名)和王涛(化名)预谋后,在黄岛区 宝丰 商城东侧南北公路上拦截了步行经过此处的许某和肖某,杨林和王涛对两人拳打脚踢,劫取现金27.5元及价值人民币720元的 中天 牌A898型手机一部。杨林和王涛在案发当晚被警方抓获,并分别退赔人民币360元。 黄岛法院审理认为,杨林、王涛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暴力、胁迫方法,强行劫取他人财物,其行为构成抢劫罪。两人均系初犯,到案后自愿认罪,态度较好,并能积极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和缴纳罚金,可酌情予以从轻处罚。 我们考虑到杨林和王涛都还是在校学生,在校期间表现良好,他们所在学校也提出对两人从宽处罚、让他们继续完成学业的请求,综合考虑,依法对他们两人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的处罚。 该案审判员李明向表示。青岛早报 刘海龙责任 夏玉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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