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5-12-10(原创文章,禁止转载)
本报讯(记者阳翔 通讯员丘华生 李四东)桂林汽车总站附近有一些米粉店,时常在收钱时用假币调换顾客的真币,就算被发现了,他们还会反过来威胁顾客。
不久前,李先生和两名朋友来桂林旅游,在汽车总站下车后,3人觉得肚子有些饿,其中一人便提议去尝一尝闻名已久的桂林米粉,于是,3人来到银锭路一家米粉店。付款时,李先生给收银员一张大额钞票,对方看了看,说是假的,要李先生换一张。李先生觉得纳闷,接过一看,果然是假的,无奈,他换了一张。可对方这次还说是假的。收银员的行为让几人产生了怀疑,李先生的朋友说,肯定是收银员故意用假币搞鬼,双方争执起来。
李先生要求收银员把刚才被调换的真币还回来,对方不仅不承认,还威胁李先生。李先生没有退让,依旧不依不饶地要求还钱。争执过程中,一名店员高声喊来吴某、邱某,以及“陈哥”、“海哥”(姓名不详,在逃)等人,他们手持铁棍,不由分说就往李先生等人的头部、手部、背部等处打去。李先生避让不及,头部被打成重伤,另外两名朋友也不同程度受伤。
事发后,李先生及朋友被送往医院救治,赶到现场的民警将吴某和邱某控制。
日前,象山法院公开审理此案。法院认为,被告人吴某、邱某无视国法,故意非法损害公民的身体健康,致一人重伤、一人轻伤、一人轻微伤,二被告人的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被告人吴某、邱某在诉讼过程中能赔偿被害人各种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 57000元,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认罪态度好,有悔罪表现,法院根据被告人的具体犯罪情节,判处两人有期徒刑 3年,缓刑 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