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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6-4-20(原创文章,禁止转载)
上药店禁售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及处方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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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北京10月29日电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29日发布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互联药品销售管理,同时强调,药品交易站不得销售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和处方药。
通知提出,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在自设站进行药品互联交易,或第三方企业为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提供药品互联交易服务,必须按照原国家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印发的《互联药品交易服务审批暂行规定》,申请取得《互联药品交易服务资格证书》后方可开展业务。按该证书服务范围仅可与其他企业 和医疗机构进行药品交易的站或提供药品互联交易服务的站,不得擅自超范围提供面向个人消费者的药品交易服务。零售单体药店不得开展上售药业务。
通知说,药品零售企业销售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必须按有关要求,查验和登记购买者合法有效的身份证件。鉴于目前互联药品交易尚不能查验购买者身份证件,药品零售连锁企业一律不得在药品交易站展示或向个人消费者销售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
通知强调,药品零售连锁企业通过药品交易站只能销售非处方药,一律不得在站交易相关页面展示和销售处方药。药品零售连锁企业通过互联销售药品时,应当使用本企业符合要求的药品配送系统自行配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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