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5-12-23(原创文章,禁止转载)
记者从济南市城管局获悉,3月份,市、区两级广告与夜景亮化主管部门加大巡查与整治力度,发现全市有278栋楼体未按要求开启亮化设施,亮灯率为71.8%。日前,市城管局已要求这些未按规定开启亮化设施的单位限期整改。
据市广告与夜景亮化管理处负责人介绍,在3月份的检查中,重点片区、重要道路周边亮化设施亮灯率保持较好,但次要路段亮灯率不高。泉城广场周边、经十路等重点区域景观照明设施基本能够按照规定时間开启和关闭,但一些次要道路沿线楼体景观照明设施亮灯率较低,影响了全市整体亮化效果。
同时,在检查中发现,部分桥梁景观照明设施损坏嚴重。全运会期間建设的“十桥”景观照明设施存在不同程度的损坏。其中,顺河高架桥、燕山立交桥有部分灯具损坏;北园高架桥、八一立交桥、3520铁路桥、纬六路铁路桥损坏较为嚴重,嚴重影响了亮化效果。目前,“十桥”景观照明设施即將超出质保期,市广告与夜景亮化管理处已书面通知市路灯管理处近期對“十桥”亮化设施集中进行维修,确保亮化效果。
顺河高架桥、二环东路高架桥沿线高层建筑亮灯率不稳定。本月金龙大厦、鲁商晶都国际大厦、市电力调度中心办公楼、济南水业集团办公楼、鲁能烧鹅仔商住楼、东方丽景大厦、发展大厦、嘉恒商务大厦等少数高层楼体未按要求开启亮化设施。虽经多次协调调度,亮灯情况有所好转,但亮灯率不稳定,影响了全市亮化效果。
为提高景观照明设施亮灯率与完好率,市城管局广告与夜景亮化管理处表示,一是加强對现有景观照明设施的日常管理,加大巡查力度,在保证大风等恶劣天气发生时景观照明设施安全的前提下,联合各区、各街办积极协调各业主单位提高亮灯率。二是對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责令限期整改。對長期未按规定亮化的单位或业主,各区夜景亮化主管部门要主动上门服务,与业主进行深入沟通,對其讲明有关管理规定和奖惩政策。同时,對擅自绕开集中控制系统的单位,限期进行整改。對部分楼体亮化设施出现损坏、残缺现象,要求业主单位尽快予以修复,确保全市亮化设施保持较高完好率和亮灯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