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6-3-19(原创文章,禁止转载)
广东:居民认为保障房数量不足
《2013年度住房保障广东城镇居民评价》发布
本报讯 (记者罗桦琳 通讯员刘玉平、鸣义)广州社情民意中心昨日发布《2013年度住房保障广东城镇居民评价》。报告显示,七成低收入民众不满意保障房分配,主要原因是“供应数量不足”及“公开程度不够”。调查中有不少受访者表示对保障房的申请资格、轮候时间、销售价格等信息“蒙查查”。
不过,对于保障房房价水平和租金水平,广州、深圳等大城市居民评价明显好转,满意度分别为29%和35%,较2011年上升10个百分点以上。
调查显示,作为主要的保障对象,保障房制度对低收入者安心功效明显不足。在政府住房保障是否能解决居住问题上,低收入者认为“不能”安心的接近半数,为47%。
进一步访问发现,这主要与供应数量不足及公开程度不够有关。在“保障房供应数量”和“公平分配”两项调查中,低收入者不满意度高达七成。
从总体人群分析,受访者对于“供应数量”及“公平分配”这两项的满意度也不高。在“供应数量”满意度调查中,民众不满意度达到41%,满意度不足一成;在“公平分配”满意度调查中,不满意度为36%。
不过,调查也显示,受访者对保障房房价水平和租金水平的评价较2011年有所改善。尤其是房价水平,不满意度明显下降20个百分点,为29%,但满意度仍低,为25%;租金水平评价相对较好,满意度为31%,高于不满意度的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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